摘要:好筆桿子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2024省供銷合作社社有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好筆桿子網還可以找到更多《2024省供銷合作社社有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強化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社)社有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以下統稱負責人)的管理監督,促進負責人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經濟責任,是指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其所管轄范圍內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省社黨組決策部署,管理社有資產、社有資源,防控重大經濟風險等有關經濟活動應當履行的職責。
第三條 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包括:
(一)省社所屬各事業單位的正職負責人或者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職;
(二)省社全資、控股或者社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以下統稱社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擔任法定代表人但實際行使相應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三)上級領導干部兼任下屬單位正職負責人且不實際履行經濟責任時,實際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職負責人;
(四)省社要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其他主要負責人。
第四條 負責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應當依規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在負責人任職期間進行,也可以在負責人離任后進行,以任職期間審計為主,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 此處隱藏10114字,全部文檔請下載后查看。喜歡就下載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