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筆桿子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2024關于“交房即交證”的調查思考》,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好筆桿子網還可以找到更多《2024關于“交房即交證”的調查思考》。
買房子從法律表現形式上看就是拿到房產證,一個房產證承載著一家人甚至幾代人的夢想。根據輿情分析和調查摸排,市區內有四分之一的小區還未辦理房產證。市委順應群眾期盼,把“交房即交證”列為2022年度重點改革任務之一,以“小切口改革”服務“大民生實事”。近期,市委政研室開展專題調研并引發了幾點思考。
一、“交房即交證”具備的要件
“交房即交證”滿足驗收合格、費稅繳清兩個條件即可。
驗收涉及自然資源、住建、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等多個部門,主要包括規劃驗收、消防驗收、竣工驗收、專項驗收(包括電梯、節能、防雷、綠化、環保等)。
費稅一部分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包括向稅務部門繳納5.5%的契稅和向有關部門繳納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另一部分由購房人繳納,包括1%-3%的契稅和大修基金等費用。
二、“交房即交證”面臨的難題
“交房即交證”難,問題出在開發商和行業監管部門,盡管也有購房人收房率、完稅費率低的情形,但不是主要問題。
開發商的問題。一是資金問題。客觀上,一些開發商本身實力不強,依靠銀行貸款、民間信貸、提前預售等方式籌措資金,期間的不確定因素很多、風險較大,一旦資金鏈出現問題,就會影響工程進度,影響交房時間;主觀上,開發商能拖就拖、遲繳費稅,讓自己手里留有現金流,自然延緩了辦證時間。二是違規問題。既有未批先建的問題,也有超規超建的問題,還有變更后不及時備案的問題。有的開發商還未辦理完整的審批手續就破土動工,甚至開始預售。有的開發商雖然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但擅自增建擴建,減少綠化面積,增大容積率,驗收時難以通過。如**火車站職工公寓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將半封閉式陽臺改為封閉式陽臺,比審批面積超出100多平方米;**市城投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伴山樾谷·香庭花園項目,修建大門時增建了值班休息室和門衛用房,實際建筑面積與審批的不符。三是誠信問題。有的開發商代收業主的契稅后挪用,有的開發商拒絕兌現延遲交房違約金,有的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上“玩貓膩”,條款中有一年以上或者更長時間方可辦理房產證的約束,尋求法律保護。如棗園路君林上苑小區代收業主契稅后沒有向稅務機關及時繳納,至今尚未辦理房產證;新區翰林府項目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交房后720個工作日內辦結房產證,延遲辦證達三年之久,目前670戶中辦理了400余戶,在我市已屬表現較好的項目。
行業部門的問題。一是權責不對等。項目審批、監管、驗收由不同部門負責,責任和權力不統一,配合銜接不到位,漏洞多、問題多。重審批、輕監督,重結果、輕過程的現狀沒有得到根本性改善。一個項目審批時需蓋30多個公章,涉及多個監管部門,一旦出現問題,找誰都不管,來回踢皮球。二是銜接有裂縫。工程項目從土地出讓到竣工驗收涉及多個部門,經過多個環節,每一環節須相關部門監督驗收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實際工作中,自然資源、住建 、人防等部門之間協同聯動不夠,“鐵路警察各管一段”,過程管控、質量監督、分步驗收等容易形成真空地帶,導致工程耗時較長、勞動成本較高。三是信息難共享。規劃審批、土地供應、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相互間的信息不能全面共享,存在多次反復重復提交數據資料的情形,容易造成企業多頭跑、來回跑。四是處置手段少。把違法、違規相混淆,以違規整改取代違法懲處,罰款是通行的手段。如我市尚未出臺建筑面積誤差規范條文,規劃部門在辦理規劃驗收時,只要測繪面積超出審批面積,不論多少都按照超規劃審批建設“一罰了之”,處罰后再辦理規劃驗收,延緩了辦理時限。
三、“交房即交證”實現的途徑
…… 此處隱藏677字,全部文檔請下載后查看。喜歡就下載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