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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拙說
以“抄材料”“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為關鍵詞,在中紀委網站上,選萃了同寫材料相關的案例,供大家參考,讓我們共同引以為戒。
幾乎全文照抄,連地名、單位名(職能)也不放過,估計整個寫稿過程不超過5分鐘,從抄稿者到各層級領導,沒有一個人哪怕花五六分鐘去校核。比如,如下案例:
1.岳塘區岳塘街道辦事處組織委員***安排工作人員上網抄材料、應付檢查問題。2018年3月,湘潭市委對岳塘街道進行巡察,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中心組學習計劃。為應付檢查,***立即安排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網上臨時拼湊、照抄照搬,其中2015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除將一處文字修改為“美麗岳塘”外,其余文字全部照抄杭州市余杭區運河街道黨工委2015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2016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中出現“認真學習研讀《中共東營市委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意見》”等字樣;2017年度中心組學習計劃出現惠州市大亞灣經開區提出的“深入實施升級發展1523行動”等內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2.榆林市神木市衛生監督所職工***起草文件照抄照搬問題。2018年年初,***在起草印發一公文中,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多家單位文件,導致所擬公文中多次出現涉及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體育部門等部門職能事權的內容,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2月,***受到警告處分。照抄自己以往的生活會材料,痕跡太過明顯,未體現新要求新特點。比如,如下案例:3.張家界市原環保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照抄材料、應景交差問題。彭漢壽在2015年至2017年三個年度的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中,自我批評流于形式,照抄照搬其2014年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個人對照檢查內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缺乏數字敏感性和質疑精神,小數點位置點錯。比如,如下案例:4.安康市平利縣文旅局新聞宣傳報道旅游收入嚴重失實問題。2018年5月,該局臨聘人員在起草“五一”期間旅游市場新聞稿時,未經核實就采用了“旅游綜合收入8.2億元”信息,該局旅游服務中心主任***、該局局長***未經認真審核即同意刊發。此篇寫有與實際旅游綜合收入相差10倍內容的新聞稿刊發后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有關工作人員受到責任追究。寫稿不由東,前后兩個稿子不一致,對問題進行粗暴刪除。比如,如下案例:5.榮昌區農委在扶貧督查匯報工作中作風不嚴不實問題。2017年9月,區農委牽頭組成督查組,對全區“精準脫貧干部進百家”行動開展專項督查,未經核實便簡單匯總各督查組情況上報區委。在匯報稿中反映的問題泛泛而談,未點具體人和事。區委主要領導明確要求將所反映問題具體到人和事后,區農委第二次上報的報告反映的問題明顯減少。區農委上報的兩份報告前后不一,扶貧督查匯報工作不實,存在形式主義問題。2018年2月,時任榮昌區農委黨委書記、主任***受到提醒談話處理,時任區農委副主任陳杰和扶貧科科長***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公開檢討。
6.鄒平市應急管理局未經核實報送虛假防疫物資儲備情況問題。2020年1月,在濱州市調度應急物資儲備情況時,鄒平市應急管理局未經核實,擅自將全市防護面罩等物資儲備數填報為零并上報,導致報送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嚴重影響防疫工作決策部署。該局負有直接責任的辦公室主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局黨組書記、局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和誡勉處理。7.安順市平壩區十字鄉綜治辦負責人曾再超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資料造假不作為問題。2018年11月,平壩區委政法委對十字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開展督導檢查發現,十字鄉為了應對區委政法委的督導檢查,編造了4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會議紀要。2019年6月,安順市紀委市監委到平壩區十字鄉明察暗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時,又發現十字鄉掃黑辦存在弄虛作假問題。***作為十字鄉綜治辦負責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杭州市拱墅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辦公室職員***照搬照抄談心談話記錄、辦公室主任***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8年11月拱墅區委巡察發現,2017年5月和8月拱墅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黨組成員與各科室中層干部開展談心談話22次,談話記錄中主談人、談話時間不一樣,但談話內容一字不差。談話記錄人***敷衍了事、照搬照抄,辦公室主任**審核把關不嚴,存在明顯的形式主義問題。2019年5月,***、***分別受到責令檢查處理。同一個單位,抄的竟一樣。念起來竟然不尷尬嗎,估計念的過程都沒有。比如,如下案例:9.長白縣金華鄉梨田村黨支部書記***等人照抄照搬組織生活會材料問題。2016年至2018年,梨田村黨支部在召開的“兩學一做”專題組織生活會、“以黃大年同志為榜樣,對照先進找差距,爭做新時期合格黨員”專題組織生活會、2017年度組織生活會、“以鄭德榮同志為榜樣,爭做新時代先鋒”專題組織生活會等4次組織生活會中,***和村會計***、支部委員***、監委會主任***、原民兵連長***個人對照檢查材料內容相同、多年沿用,均沒有署名,存在照抄照搬組織生活會材料問題。2020年2月,***作為該村黨支部書記,未認真履行職責,且其本人照抄照搬組織生活會材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等人在專題組織生活會上做深刻檢查。最后,愚拙提醒大家,愿常寫材料的我們,常作提醒,引以為戒。哪怕人手不夠,任務太多,實在干不過來了,也別這樣硬抄。材料扎堆時,可拿著這些案例,向領導申請更多人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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