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筆桿子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辦文的六個注意事項》,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好筆桿子網還可以找到更多《辦文的六個注意事項》。
一是可發可不發的文件,堅決不發;二是可由部門發的文件,或可由幾個部門聯合發的文件,不要拿到黨委來批轉,更不能以黨委名義發文;三是可由政府單獨發的文件,不要黨政聯名發;四是凡已開會作過部署或已登報、發電話通知、傳真電報的,一般不再發文;五是本級工作措施相比上級文件沒有更具體要求的,不再發文;六是本機關內部部署的一般工作,一般不發文。一是文件的輸送渠道是否正常;二是該會簽的單位是否都已經同意并會簽;三是需要相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過目簽字的,是否已經過目簽字;四是“最終”簽發人的意見是否明確,意見不明確的,應用時請示。一是“上下”核對。就是同中央和省里已發布的有關方針、政策、規定進行核對,不能相互抵觸、沖突。二是“今昔”核對。就是對現行政策和過去所發的文件進行核對,使現行政策和過去的文件提法一致。如果有修改,就要加上一句:“一律以現在的文件提法為準。”三是“前后”核對。就是文件本身前后提法要一致,不能自相矛盾。一是看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理由是否充足,符合不符合實際情況,能不能辦到、行得通;二是看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措施,由誰執行,怎樣執行,執行的時限是否規定得具體恰當;三是看文件涉及其他部門的要求和措施是否已得到有關部門的同意。一是要達意;二是文字修改一定要尊重原文,盡可能保留文件原來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