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好筆桿子網小編為你整理了多篇相關的《2024當前基層信訪工作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但愿對你工作學習有幫助,當然你在好筆桿子網還可以找到更多《2024當前基層信訪工作發展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基層信訪工作的特點
社會快速發展提升了群眾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識,同時也帶來了各類信訪問題,其特點是紛繁復雜的。
(一)信訪主體的多元性。結合*信訪事項特點來看,信訪主體類型較多,例如:涉法涉訴利益雙方、農民工群體、非法集資群體、退役軍人群體、問題樓盤業主、生活困難群眾。上述信訪群體占整體信訪總量*%以上。
(二)信訪訴求的復雜性。利益是產生矛盾的根本原因,長期以來“有困難找政府”、“全能型政府”觀念,導致群眾一有問題就尋找政府出面解決,且訴求涵蓋社會、經濟、生活方方面面,其中不乏毫無事實根據的無理訴求。以*鄉*某某為例,*年*月*日,劉某某到區社情民意服務中心反映其孫子大學畢業后找不到工作,要求政府為其孫子解決工作問題。該信訪事項因訴求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作為無理信訪事項未被工作人員登記轉辦。
(三)調處化解的艱難性。一些信訪問題往往是多種矛盾相互交織的產物和歷史遺漏問題,且具有反復性,責任單位權利單一,短時間內無法妥善解決。例如:*街道*信訪事項,*年至*年信訪人*及其鄰居多次進行網上投訴,要求政府一是重建附近公廁,二是要求盡快安排拆遷。但事實情況是責任單位并無征收拆遷權限,且該地段暫無征收計劃,無法滿足其拆遷征收的訴求。街道工作人員多次上門溝通、宣講政策,但信訪人始終不認可,并多次向國家信訪局投訴,導致該信訪事項化解出現困難。
二、存在的問題
(一)“信訪不信法”現象依舊。*鄉*某某反映*擴建征地時強制拆除其所經營的工廠,要求政府賠償損失*萬元。該信訪事項經區主要領導分析研判后,相關部門多次進行聯合調解,建議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求,但信訪人不同意該方案,多次向國家、省信訪局進行投訴。從該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各部門多次勸解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但都未得到信訪人響應,反而收到了更多投訴案件,意圖通過大批量投訴給政府施加壓力,以滿足自身不合理訴求。
(二)信訪人對司法訴訟心存芥蒂。普通群眾對司法訴訟敬而遠之,在*鄉*某某案例中,信訪人拒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的原因無非在于以下三點:一是訴訟成本模糊。訴訟成本分為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在收集證據、等待開庭的過程中耗費的是時間,在聘請律師、日常開銷方面耗費的是金錢,基于不確定的成本需求,信訪則成為了經濟、便捷的一種方式。二是訴訟程序復雜。司法訴訟程序也較為復雜,需要當事人提交各類訴訟材料、收集有效證據,再經多次開庭審理才能形成判決,無疑拉長了戰線。三是判決結果未知。法律的正當性,要求法律訴訟體現出在程序上和結果上的公平正義。普通群眾對法律的了解是極為有限的,難以預估判斷訴訟結果,且一旦產生不利于自己的裁定判決,損失是難以挽回的。
(三)機制落實出現“棚架”。因*人口少、面積小,因此訪量相比*也相對較少。在調研中發現,個別街道因轄區沒有重點人員、訪量較少、矛盾不突出,就出現信訪聯席會議走過場、走形式的問題,停留在為了開會而開會、為了完成規定動作而發文的階段,沒有深入摸排潛在的矛盾糾紛,基層信訪工作喪失了實質意義。
(四)《信訪工作條例》貫徹落實不徹底。《條例》中規定,信訪部門在收到信訪事項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轉交至有辦理權限的機關辦理。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個別部門卻以“信訪部門沒有向*部門轉交權限”為由,拒絕接收相關信訪事項,與《條例》相違背,不利于相關信訪事項的妥善化解。
三、對策與建議
…… 此處隱藏963字,全部文檔請下載后查看。喜歡就下載吧 ……
![](/skin/zhann/images/icon_word.2.png)
![](/skin/zhann/images/icon_star.png)
![](/skin/zhann/images/icon_star.png)
![](/skin/zhann/images/icon_star.png)
![](/skin/zhann/images/icon_star.png)
![](/skin/zhann/images/icon_star.png)
![](/skin/zhann/images/dow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