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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以來,切實做好全民參保登記和困難群體代繳工作。目前,全縣城鄉居保覆蓋人數已達 33.24 萬人,城鄉居保待遇領取人數 14.26 萬人。2021 年,為 12795 名困難群眾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存在問題及原因
參保意識不強,選擇低繳費檔次比例大。2020 年,參保繳費的 * 人中,一檔次 * 人,占* % ;二檔次* 人,占 2% ;三檔次* 人,占 0.7% 。參保人員中,16-35 歲為* 人,占 4.5%;36-45 歲為 * 人,占 10%;46-59 歲為 * 人,占 41%。以上數據說明,參保人員的年齡結構和繳費檔次不均衡,繳費檔次偏低,社會保障能力比較弱,特別是45 歲以下的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不高,持續繳費和主動繳費意識不強。
不同養老保險的政策差距較大,一些城鄉居民觀望心理嚴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存在差異,導致城鄉居民在選擇中難以取舍。城鎮職工女性 50 周歲退休,而城鄉居民男性女性都是 60 周歲,雙方領取養老金年齡相差 10 年。盡管城鄉居保也建立了增長機制,但每兩年平均每人每月增長約6 元的增長速度遠遠趕不上城鎮職工每年養老金的增長速度。此外,城鄉居保也沒有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防范化解基金風險力度不夠。推行承諾制以來,城鄉居保參保人員死亡申報時不需提供死亡證明等材料,只需繼承人作出承諾。但目前的數據比對還跟不上,與民政、衛健等部門的數據共享機制還不完善,可能導致死亡時間不準確,造成基金流失。居保經辦機構無行政執法權,對違規領待、死亡冒領等騙保行為打擊力度不夠,待遇追收工作難度大,強制措施不足,處罰力度不大。
對策及建議
不斷加強宣傳力度,提高城鄉居保參保意識。認真做好參保繳費擴面工作,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制作城鄉居保政策宣傳資料,依托鄉鎮(街道)經辦業務平臺,對辦事群眾進行政策宣傳。充分利用電視臺、村村通廣播等進行政策宣傳,對個別偏遠鄉鎮加大宣傳力度,并大力運用“**人社”“** e 社保”APP 持續深入宣傳城鄉居保新政策。同時利用大走訪、志愿服務、就業招聘會、宣傳周等活動契機,“面對面、點對點”對群眾宣講城鄉居保政策。加強與縣稅務局協作,共同深入到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宣傳新的檔次變化和繳費方式,充分調動群眾參保積極性、主動性,不斷擴大參保覆蓋面。
調整政策,實現公平待遇。針對目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退休年齡、繳費基數計算標準、待遇增長機制、喪葬撫恤制度等方面的差距,應進行合理的政策調整,縮小兩種保險制度的差距,實現公平待遇,這不僅是城鄉居保擴面續保的重要條件,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不斷完善基金風險管理制度,維護基金安全。建立完善的社保基金風險管理制度,并限定各級職能職責;建議由省級部門牽頭,完善與民政、法院、司法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在系統內能實時更新數據,以便及時獲取參保人員和領待人員的死亡、服刑及其合法繼承人的相關信息,有利于從源頭上遏制違規領待和快速追回,同時還應完善省級、市級、縣級之間的違規領待協查機制。
推進基層平臺建設,極大提升工作效率。結合各鄉鎮(街道)、中心村(社區)經辦平臺建設工作的開展,不斷優化整合信息網絡軟件運行,繼續做好經辦業務下延工作,規范經辦流程,實行城鄉居保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結合實際,圍繞城鄉居保工作的關鍵環節,抓好資格審查、收繳核對、待遇發放、制度銜接等各項工作,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到齡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從而提升群眾的認可度和信任度。加強對基層平臺經辦人員的培訓,使各鄉鎮(街道)業務經辦人員進一步了解城鄉居保政策法規,扎實掌握全省城鄉居保經辦規程和新系統操作流程,不斷提升人社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滿意度、獲得感、幸福感。